索 引 号:
00569219X/2020-00032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审计局
发文字号:
济审文明〔2020〕1号
标  题:
济源示范区审计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0-01-06
发布日期:
2020-10-10
济源示范区审计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审文明〔2020〕1号

济源示范区审计局

关于印发2020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经济责任审计局、基本建设审计中心:

现将《济源市审计局2020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审计局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20年3月2日

济源示范区审计局

2020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2020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巩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创建成绩,迎接2020年创建复检工作,依据《河南省文明单位评选管理办法》、《2019年省级文明单位(标兵)测评体系》,现制定我局2020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原则和标准

(一)原则

    1.严格标准。严格按照《河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省级文明单位(标兵)测评体系〉的通知》(以下简称《测评体系》)的要求开展工作,对《测评体系》中规定的各项创建活动和要求进行统筹安排、责任分解,确保各项指标均做到目标明确、任务清晰、落实到位。

    2.体现特色。坚持软硬件并重,在努力改善机关硬件基础设施的同时,着力提升软实力,多途径、多形式展示审计文化特色,突出行业创建特色,彰显审计人持续求进精神,打造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品牌。

    3.注重实效。创建工作紧密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力戒形式主义,重在提振士气、凝聚人心,营造团结和谐、健康向上的工作氛围,为审计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保障。

    4.厉行节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我局有关制度规定,按照“少花钱、多办事、办成事”的原则抓好创建工作。

(二)标准

    1.组织领导坚强有力。

    2.创建活动扎实有效。

    3.文化建设富有特色。

    4.内部管理规范有序。

    5.内外环境优美整洁。

    6.业务工作实绩显著。

二、阶段区分

按以下三个阶段展开工作: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1月至3月)

1.召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结表彰暨工作推进会。总结2019年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创建工作经验,表彰先进;安排部署2020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任务。深入进行宣传动员,切实统一思想认识,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奠定坚实思想基础。

时间:2020年3月。

2.完善工作组织机构。调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局机关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创建办),创建办设在办公室,创建办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兼任,成员为王喜德、常浩,具体负责局机关及同创单位创建工作相关事宜。

时间:2020年3月。

3.下达年度文明单位(标兵)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印发《济源示范区审计局2020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分解一览表》和《济源示范区审计局2020年度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创建工作台账》,将目标任务落实到具体科室和责任人。

时间:2020年3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至9月)

1.扎实开展创建活动。围绕省文明办2019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测评体系》要求,严格按照《济源示范区审计局2020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分解一览表》和《济源示范区审计局2020年度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创建工作台账》开展工作,落实责任,实时报送创建简报信息,限时通过网络报送材料,并对其进行建档立卷。精心营造文化氛围,努力打造审计特色,保持环境整洁有序,切实杜绝各类问题的发生。

时间:2020年1月至9月。

2.做好创建档案立卷归档。认真准备2018年度和2019年度以及2020年度连续三年的创建档案,做好档案集中立卷归档工作。同时,2020年度文明创建电子档案通过网络上传至省文明办。

时间:2020年1月至8月。

  1. 积极做好汇报总结等工作。撰写2019年1月以来创建工作总结和汇报材料。

    时间:2020年8月。

    (三)全面迎检阶段(2020年8至9月)

    待2020年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现场考核细则、《测评体系》下发后,按照新的标准,对创建工作资料进行全面补充完善,对所有创建项目进行高标准预检和验收,对创建档案进行调整、完善、归档。

    完成时限:2020年9月。

    三、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局机关、经济责任审计局、基本建设审计中心应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搞好宣传动员,认清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这项事关单位荣誉形象,事关人心士气,事关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大事抓好抓实。全局人员要始终保持严谨的态度,高标准要求自己,始终绷紧“维护文明单位荣誉人人有责”这根弦,切实做到“要为文明单位添彩,不为文明单位抹黑”。

(二)扎实推进。各单位要依据《济源示范区审计局2020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分解一览表》和《济源示范区审计局2020年度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创建工作台账》制定详实的具体实施办法,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切实做到任务清楚,标准明确,措施到位,确保按时保质,圆满完成。

(三)严格奖惩。局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工作的统筹和指导,确保各项创建活动有序进行。局创建办要认真组织,积极协调各方力量严密实施。各单位要主动配合,及时完成职责内的各项任务。局纪检组和局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对省级文明单标兵复检工作履行全程监督。对未按创建方案要求履行职责而影响整个创建工作,致使创建任务不能完成的单位和责任人,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并视情予以追责。

同创单位的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创建工作与局机关同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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