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19X/2012-00002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市审计局
发文字号:
济审﹝2012﹞25号
标  题:
济源市审计局2012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意见
成文日期:
2012-09-03
发布日期:
2012-09-03
济源市审计局2012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意见

2012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继续以深化审计内容和提高审计质量为核心,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创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式方法,切实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一步深化、规范和提高,提升审计工作效能,扩大审计影响。现根据审计署2012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导意见的主要精神,结合我局近年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对2012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 突出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和审计评价

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是领导干部,审计的内容是领导干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审计人员要围绕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牢牢把握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两个重点,不断深化审计内容,完善审计评价。

(一)把握总体情况。审计人员要严格按照两办《规定》,全面监督检查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内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重大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管理、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在上述经济管理活动中遵守有关经济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等情况,全面评价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

(二)突出审计重点。审计人员要密切结合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中心,要在两办《规定》关于审计内容规定的范围内,围绕不同岗位领导干部经济权力运行的轨迹和过程,认真确定审计的内容和重点,切实转变单一的查账、单一的关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方式和思维定势,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针对性。

1.对党委主要领导干部,重点审计和评价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区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制定重大经济决策、加强对有关经济活动管理和监督等情况。

一是经济决策情况。根据对地方在项目投资、土地征用出让、城镇建设、招商引资等重大经济事项中的决策情况审计和调查结果,评价地方经济决策的管理制度、机制是否健全,决策程序是否民主、科学,决策执行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揭示违反决策程序造成的损失浪费问题。

二是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根据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制定情况、主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和经济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以及为经济社会发展所采取的重大措施情况的审计和调查结果,评价地方社会发展的真实状况及发展水平,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济工作的主要业绩,揭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是遵守廉政规定情况。根据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公务活动、用车和使用国有资产以及个人参与经商活动等情况的审计和调查结果,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遵守廉政规定情况。

2.对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在全面检查财政收支规模、结构和效益的基础上,重点审计和评价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政策的执行情况及其效果,以及有关目标责任制完成等情况。

一是执行经济法规政策情况。根据对地方贯彻执行各级财政经济政策、产业政策情况的审计和调查结果,评价地方执行财政、耕地保护、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点政策是否到位,揭示地方执行经济法规政策中的主要问题。

二是财政收支情况。根据对地方财政收支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审计调查结果,评价地方财政收支和国有资产管理的真实状况,收入结构和质量水平,财政投入、政府性债务对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影响,揭示财政管理中财政的重大风险隐患和问题。

三是管理所属部门、单位情况。根据对所属部门、单位的延伸审计和调查情况,评价地方政府对所属部门、单位实施监督管理情况,揭示领导干部对所属部门、单位监督管理不力,造成重大违法违规或损失浪费等问题。

四是遵守廉政规定情况。(内容同上,以下省略)

3.对党政工作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在全面检查财政财务收支规模、结构和效益的基础上,重点审计和评价部门职责履行、重大经济决策制定和执行、有关经济政策执行及其效果,以及有关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

一是事业发展情况。根据对部门主要职能目标及任务完成情况的审计和调查结果,评价部门事业发展状况和发展水平,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为部门和行业发展取得的主要业绩,揭示部门事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是执行经济法规政策情况。根据对部门贯彻执行相关经济法规政策情况的审计和调查结果,评价部门执行与本部门职责和事业发展相关的法规政策是否准确到位,揭示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是部门决策情况。根据对部门在行政审批、建设投资、大额资金使用、大宗物资采购、国有资产处置等重要经济事项中决策情况的审计和调查结果,评价部门经济事项决策的管理制度、机制是否健全,决策程序是否民主、科学,决策执行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揭示违反决策程序造成的损失浪费问题。

四是财政财务收支及预算执行情况。根据对部门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果,评价部门财务收支和关联经济往来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揭示财务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五是内部管理情况。根据对部门及其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和调查结果,评价部门建立完善内部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和廉政建设制度及执行效果情况,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内管理状况和管理水平,揭示被审计领导干部因失职、渎职、监管不力或制度不健全,造成的违纪违规和损失浪费问题。

六是遵守廉政规定情况。(略)

(三)做好审计评价。要在深化审计内容的基础上,完善审计评价。审计人员要坚持依法评价、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审计评价要以事实为依据,无论是肯定成绩还是指出问题,都必须依据审计核实后取得的证据来支持评价意见,包括履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基本情况、主要业绩、主要问题和主要责任、整改要求等,做到审计评价与审计内容相统一。

一要明确评价对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对经济责任人的结论性评价,评价内容应当与领导干部相匹配,如与领导干部密切相关的宏观决策、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投资建设、关注民生等经济活动事项,避免将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等同于一般的财务收支审计评价。

二要突出评价重点。针对不同岗位领导干部职责情况,要突出对履行经济责任有重要影响的经济事项的评价,突出对重大决策过程和效果的评价,突出对领导干部负有直接责任事项的评价。对于与财务收支行为和经济行为责任没有直接联系的行为和责任不予评价,避免应付式的评价,为评价而评价(尤其注意对镇办党政领导干部同时审计的评价内容应有所侧重和区别,不能完全一致)。

三要对成绩和问题同时评价。要辩证的、客观的认识对待领导干部履职情况,作出全面的而非片面的评价,避免只讲问题,不说成绩,让大家感觉到被审计领导干部辛苦履职多年,审计时只发现问题,没看到政绩。
 

二、加大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查处

一是严格责任界定。审计人员应按照两办《规定》,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取得相关审计证据,区别不同情况,对其应当承担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作出界定,体现审计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二是加大责任追究。审计查出的重大违纪违规行为,除了对单位提出处理处罚意见外,应当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员提出处理处罚意见,予以责任追究。

三是强化对以前查处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审计整改是审计目标的实现和审计工作成果的具体体现,也是被审计领导干部(或后任领导干部),应当承担的重要经济责任。审计人员应从听取被审计领导干部述职内容着手,关注其任期内审计整改情况,通过查阅相关资料(会议记录、整改文件、内部处理意见等),看单位是否通过会议形式,研究审计整改措施,核实并取得相关问题得到整改的依据,使审计整改作为审计实施的一个重要事项,有底稿、有结论、报告上有反映,切实促进被审计单位和领导干部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视,提升审计成果。

三、切实提高审计报告质量

一是格式要规范,要认真按照局法规科制定的统一格式,做到要素齐全、结构顺序一致。

二是主要内容应完整,如审计报告中“任期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和“审计评价”等部分中的相关内容,同类审计对象(镇办领导或党政工作部门领导)反映的主要内容和事项应大体一致,避免同类情况表述不一,甚至应当反映的内容或事项出现缺失。

四、审计实施中有关事项的操作意见和工作要求

(一)关于对领导干部经济决策的审计和评价依据的取证。

1.审计组应要求领导干部述职报告中明确反映其任期内共组织决策了多少项重大经济事项,要求单位汇报材料中反映期间进行了多少项重大经济活动。

2.审计人员应对经济决策事项进行核实,通过查看会议记录、对项目实地察看和调查了解,对决策事项作出真实性、规范性及其效益性的审计事项工作记录。

总之,对领导干部决策情况评价,要有具体的量化依据和程序规范依据,包括对重大投资、重大开支、重要经济事项的管理等决策情况,要有审计依据来支撑,要做到有充分的证据来进行评价。

(二)  突出对“三公”经费支出的审计

今年一次性安排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单位较多,涉及镇办15个,行政事业单位29个,为开展“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审计调查提供了条件,为评价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依法理财和遵守廉政规定情况提供依据。审计人员在对各单位实施审计中,应把对“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审计作为一项重内容来安排。主要包括:

1.任期内各年度单位发生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要详细了解车辆购置费支出数、车辆运行费(修理费、燃油费)支出数和单位车辆配置数量(包括在账和不在账);各年度单位发生的差旅费支出数;各年度单位发生的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2.“三公”经费支出管理情况。详细了解修理费和燃油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制度执行情况。

3.“三公”经费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

4.重点分析单位各年度“三公”经费支出的总体规模和结构性增长情况,对支出增长较快和支出较大的事项进行重点分析和查找原因,从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提出治理“三公”费用的合理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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