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19X/2018-00012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审计
发文机关:
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
2018年08月06日
标  题:
​ 济源市林业生态省(市)项目建设管理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济源市林业生态省(市)项目建设管理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济源市林业生态省(市)项目建设管理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公告)
2016年第10号(总第2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市审计局于2016年4月至6月,对林业生态省(市)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林业生态省(市)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林业生态省(市)建设工程是河南省政府从2008年开始实施的林业生态建设工程,包含山区造林和森林抚育等多项工程。工程开展以来,我市坚持生态建设与生态保护并重,实现了林地面积和活立木蓄积量双增长的目的。目前,全市林地面积达到173.09万亩。森林面积达到119.83万亩,活立木蓄积量达384.8立方米,大力提升了我市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生态保护的能力和水平。
       (二)收支情况
2013年至2015年,市生态省(市)提升工程收入共计1703.61万元,支出共计855.52万元,当期结余848.09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我市积极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全面部署,稳步实施林业生态省(市)建设工程。工程开展以来,累计完成人工造林30余万亩,森林抚育20余万亩,森林覆盖率达44.39%,成功创建了国家森林城市,为我市建设美丽济源、宜居济源做出了重要贡献。但审计发现,在生态省(市)项目中还存在未按预算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市财政配套资金不到位、项目招标随意性较大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资金方面存在的问题
       1.未按预算规定用途使用资金。2013年至2015年大沟河林场、邵原林场、愚公林场在生态省(市)提升工程中以劳务费名义发放职工工资725677.24元;市黄楝树林场将生态省(市)提升工程结余资金130700元,用于单位人员工资及经费支出。
       2.市财政配套资金不到位。经抽查2014年生态省(市)提升工程发现:大峪镇、克井镇等4个省级补贴抚育项目市财政应配套409927元未配套到位;大峪镇、承留镇等8个造林项目市财政应配套363217元未配套到位。配套不到位资金合计773144元。
      (二)项目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项目招标随意性较大。经查,2013年度和2015年度生态省(市)提升工程项目全部实行邀标或公开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2014年度的造林项目实行了邀标,但在大峪镇、王屋镇、坡头镇实施的3个森林抚育项目未履行相关竞标程序,直接指定造林企业抚育间伐。   
       2.苗木接管环节缺失。市林业局在生态省(市)项目实施中购置的苗木数量及规格在调运接管环节未进行清点检查,无法保证按作业设计要求供应苗木的数量及质量进行栽植。   
       3.造林项目信息不公开。市林业局对林业生态省(市)提升工程的营造林计划、奖励标准、实施方案等事项未通过媒体、网站进行信息公开。   
      (三)造林规划设计方面存在的问题
        部分造林项目规划不合理。经抽查,2014年大峪镇东坡R03小班、R06小班和冢固堆R01小班、R02小班、R03小班的规划造林面积为2616亩,实际造林面积仅为1282亩,相差1334亩。进一步落实主要为山区地形地貌复杂,设计人员未深入造林现场勘测,致使部分坡度较陡、岩石裸露、灌木密集等不适合造林的地块纳入规划。
        四、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济源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要求市林业局及相关部门及时进行整改。市林业局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认真进行整改。目前已采取了相应措施进行整改,确保今后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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