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残疾人保障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公告)
2016年第1号(总第2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6年4月至6月,济源市审计局对全市2014年至2015年残疾人保障金(以下称残保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残疾人保障金收支情况
2014至2015年,全市共征收残保金1305.66万元,残保金实际支出1112.70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两年来,市残联在促进残疾人就业、规范残保金征收管理、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等方面做了积极工作。对残疾人进行就业培训,为残疾人提高生活质量创造了有利条件;对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为残疾人生活提供了便利。但审计调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残保金征缴覆盖面较低
根据《河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规定,残保金的征缴对象包括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未达到按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各类用人单位,残保金征缴覆盖面应达到100%。但通过审计调查发现,残保金征缴覆盖面普遍较低:企业单位2014年至2015年征缴率分别仅为67%、60%;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至2015年征缴率分别仅为1.6%、1.3%。
(二)残保金支出结构不够合理
审计调查发现,在残保金实际支出中,直接用于残疾个人支出所占的比例较低,2014年至2015年残疾人保障金支出合计11127000元,其中:用于残疾个人专项支出合计5280000元,占总支出比47.45%。
(三)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受益区域不均衡
2013年至2015年,中央共拨入彩票公益金专项资金182500元,市残联对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55户,其中:2013年5户、2014年20户、2015年30户,均分布在城区内天坛、北海、玉泉、沁园4个办事处,未对城区以外的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受益区域不均衡。
(四)参加残疾人职业培训人员均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2014年至2015年,市残联共组织各类残疾人培训895人,培训人员均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四、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济源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调查报告,要求市残联及时进行整改。市残联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一是运用济源之窗、电台等多种方式加大残保金征缴宣传力度;二是加大残保金预算管理力度,提高残疾人支出比例,同时逐步消除残疾人无障碍改造收益区域不均衡问题;三是将残疾人考取职业资格证书的费用纳入残疾人培训补贴范围,鼓励残疾人考取相关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