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19X/2018-00034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审计
发文机关:
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
2018年12月24日
标  题:
​ 济源市2015年至2016年度全市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济源市2015年至2016年度全市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公告)

2017年第15号(总第4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市审计局于2017年5月至8月,对2015年至2016年度全市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扶贫资金基本情况

2015年中央、省下达扶贫资金1361.5万元,其中: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扶贫办”)专项扶贫资金1225万元,市妇女联合会(以下简称“市妇联”)巾帼扶贫资金3万元,市林业局贫困林场扶持资金75万元,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民宗委”)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6.5万元,市老区建设促进会(以下简称“市老促会”)老区发展资金22万元。

2016年中央、省下达扶贫资金1212.3万元,其中:市扶贫办专项扶贫资金1155.8万元,市林业局贫困林场扶持资金20万元,市民宗委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6.5万元。

截至审计日,中央、省扶贫资金支出2487.09万元,结存86.71万元;市级扶贫资金支出1132.58万元,累计平衡1317.42万元;市级债券资金支出660万元,无结余。

(二)项目基本情况

1.2015年,市扶贫办安排整村推进、老区村建设、到户增收等扶贫资金项目共48个;2016年安排整村推进、老区村建设、到户增收等扶贫资金项目共56个。截至审计日,上述项目均已完成且资金已支付完毕。

2.2015年至2016年市林业局共安排国有贫困林场防火通道建设等项目7个,市妇联安排女性精英电商创业培训班1次,市民宗委共安排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道路建设项目2个,市老促会共安排革命老区扶贫项目1个;截至审计日,上述项目均已完成且资金已支付完毕。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2015年至2016年,市林业局、市妇联、市老促会和市民宗委主管领导基本能够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的扶贫相关政策和规定及时安排使用扶贫资金,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对市扶贫办审计时发现,市扶贫办在扶贫政策落实和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中还存在资金拨付不及时、未按规定设立项目库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扶贫资金拨付不及时

2015年、2016年市扶贫办共收到中央、省及市级扶贫资金5512.8万元,截至审计日,中央、省资金账面结存84.99万元。

(二)未按规定设立项目库

市扶贫办于2014年3月5日印发《济源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建立扶贫资金项目库管理制度的通知》(济扶办〔2014〕5号),文件中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建立扶贫资金项目项目库”,经核实,截至2016年底,市扶贫办未设立项目库。

(三)工程项目预算编制定额标准不一致

2015年至2016年水泥路工程项目分别执行国土、房建、公路三种定额标准,定额标准不一致。

(四)合同订立时重要条款未约定或者约定不具体

审计抽查17个扶贫建设工程合同,17个工程全部未对合同价格形式进行约定,其中9个工程未对材料价格调整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进行约定。

(五)工程变更无签证资料

2016年邵原镇碌碡村、段洼村等村整村推进项目水泥路工程招标要求为C25商品混凝土,现场实际施工为现场搅拌混凝土,且未出具变更手续。

四、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要求市扶贫办及时进行整改。市扶贫办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对资金拨付不及时问题已将结存84.99万元用于思礼镇水洪池村等扶贫项目完工报账;对未按规定设立项目库问题,审计期间,市扶贫办已建立2016年、2017年扶贫资金项目库;工程方面存在的问题也进行了相应了整改,加强对工程管理的监督,确保工程程序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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