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公告)
2017年第23号(总第5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有关规定,自2015年5月13日至2016年11月30日,市审计局对石河(豫光至亚桥段)河道底泥无害化处理处置工程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济源市人民政府2010年重金属综合防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实施方案)的复函》(豫环函)〔2011〕47号文件,石河(豫光至亚桥段)河道底泥无害化处理处置工程总投资1576万元,该工程全长7617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底泥重金属污染监测调查、污染底泥无害化处理实验、底泥无害化处理处置工程。该工程于2012年7月7日开工,2013年9月底完工。
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市环境保护局按照相关规定实行了项目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还存在造价控制不严格问题需加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建安工程投资1666888.25元
该工程报送建安工程投资14724759.62元,经审计,多计建安工程投资1666888.25元,审计后建安工程投资13057871.37元。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问题,济源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要求市环境保护局及时进行整改。市环境保护局承诺与施工单位依法据实办理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