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公告)
2018年第7号(总第6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自2013年5月6日至2017年12月31日,市审计局对市虎岭产业集聚区消防站建设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3年3月,市虎岭产业集聚区消防站建设项目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实施(济发改审批〔2013〕54号)。批复概算4200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投资。该项目由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建设,位于黄河大道与西二环交叉口东南角,总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为培训基地、业务用房、执勤楼、战地保障楼等。
该项目于2013年9月开始建设,截至2017年12月底,除其他后期零星配套工程未完成外,综合培训楼、执勤保障楼、训练塔及室外道路、绿化工程均已建成。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实施期间,实行了工程施工招投标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和工程监理制度,但在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合同条款编制起草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该项目共报送招标文件4份。经审计,出具审计意见8条,发现存在设计费招标控制价超批复;工程款支付方式、人工费调整、材料的风险范围应进行调整等问题。
1.多计招标控制价445.78万元。该项目共报送招标控制价14份,报送造价3679.77万元。经审计,发现存在钢筋接头数量、单价有误;多计镀锌钢管除锈子目、外墙保温、抹灰及涂料工程量有误等问题,市公安消防支队采纳审计意见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招标控制价3233.99万元.
(二)该项目报送合同6份。经审计,出具审计意见36条,发现存在工程款支付、合同价款及调整、竣工结算、履约保证金缴纳、退还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执行;质量保修期未按国家规定2年执行等问题。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要求市公安消防支队及相关部门及时进行整改。审计期间,市公安消防支队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送了市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