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公告)
2018年第15号(总第6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有关规定,自2014年1月23日至2018年11月30日,市审计局对济源市烈士陵园迁建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3年12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建设市烈士陵园迁建项目(济发改审批〔2013〕275号),概算总投资3350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2997.50万元,国家和省民政厅拨付零散烈士墓保护工作专项资金352.50万元。建设地点位于五龙口镇裴村圣皇公墓内西侧,总建筑面积478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分一期、二期,其中:一期工程主要为革命烈士英明录(碑林)、革命烈士墓穴1000个;二期工程主要为烈士事迹纪念塔、革命烈士事迹陈列馆、纪念雕塑、烈士事迹宣传栏、纪念广场、陵园大门及附属配套工程。
二、审计评价意见
该工程实行了招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但管理中还存在未按规定办理项目前期相关手续、招标文件部分条款编制不规范、招标控制价(含预算价)计算不准确、合同部分条款编制不规范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按规定办理项目前期相关手续
该项目未按有关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二)招标文件部分条款编制不规范
该项目共报送招标文件6份,经审计,出具审计意见7条,市民政局采纳7条。
(三)招标控制价(含预算价)计算不准确,多计2105335.33元
该项目共报送招标控制价(含预算价)12份,报送造价20883206.20元,经审计,出具审计意见52条,市民政局采纳审计意见后调减造价2105335.33元,调整后造价18777870.87元。
(四)合同部分条款编制不规范
该项目共报送合同17份,经审计,出具审计意见32条, 市民政局采纳32条。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要求市民政局及时进行整改。审计期间,市民政局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除未按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问题外,对审计发现的其他问题进行了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送了市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