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二三年二月七日公告)
2023年第2号(总第106号)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对《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和要求,市政府积极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审计部门以审计委员会名义出台《审计整改责任追究办法》《关于加强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作的办法》,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清单、整改结果清单,下发督促整改函15份,召开审计整改联席会议2次,督促有关单位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各有关单位对照审计发现问题,逐项、逐条认真整改。截至2022年12月,《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4类49项问题,已全部整改或按时序推进。通过整改,上缴财政资金430.1万元,加快资金拨付1.3亿元,归还原渠道资金1.9亿元,调账处理6897.8万元,促进被审计单位建章立制21个,向有关部门移送问题线索18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18人,其余问题线索正在办理中。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