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四日公告)
2025年第5号(总第12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济源市审计局对示范区供销合作社2022年至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示范区供销合作社系事业全供单位,机关内设4个科室,下设5个区域性中心供销社、6个社属公司。单位事业编制16人。2022年至2023年,示范区供销合作社收入总计1019.76万元,支出总计1027.29万元,超支7.53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示范区供销合作社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有关预算收支的文件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部门2022年至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本次审计也发现,该单位存在为农服务中心项目建设进展缓慢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为农服务中心项目建设进展缓慢
示范区供销合作社牵头实施的为农服务中心项目,于2020年2月经批准实施。截至2024年8月底,尚未开工建设。
(二)社有资产管理不规范
1. 应收未收资产收益18.95万元。截至2024年8月底,示范区供销合作社所属基层社及社属公司应收未收房屋及土地租赁费18.95万元。
2. 部分房屋及土地资产闲置。截至2024年8月底,示范区供销合作社所属基层社及社属公司143.5间房屋、120平方米板房及2000平方米土地处于闲置状态。
3. 资产账实不符。截至2024年8月底,示范区供销合作社所属基层社及社属公司资产账实不符。一是部分房屋资产未入账,形成账外资产。二是资产账存实无,形成损失36.93万元。三是已出售资产应调减未调减31.02万元。四是已完工工程应转未转固定资产428.76万元。
4. 固定资产总账与明细账不符。截至2024年8月底,轵城供销合作社固定资产明细账账面价值较固定资产总账账面价值少50.17万元。
(三)会计核算不规范
2022年至2023年,示范区供销合作社、基层社及社属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存在部分原始凭证审核把关不严、账证不符、收入支出核算不实、部分商品采购和费用支出未取得发票等情况。
(四)未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示范区供销合作社未落实内部审计相关规定,未建立内部审计制度,未开展内部审计相关工作。
(五)部分防汛物资储备数量未达到要求
经抽查,济水供销合作社管理的济水、北海、玉泉3个防汛物资储备库,部分防汛物资储备数量未达到要求。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济源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对为农服务中心项目建设进展缓慢问题,要求示范区供销合作社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对社有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要求示范区供销合作加强对社有资产的管理,调整相关账目,确保资产安全完整;对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要求示范区供销合作社加强财务基础工作;对未开展内部审计工作问题,要求示范区供销合作社制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有效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对部分防汛物资储备数量未达到要求问题,要求示范区供销合作社督促济水供销合作社按防汛物资储备要求,补齐防汛物资。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建议示范区供销合作社:一是加强资产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完整;二是强化财务监管,规范财务收支行为;三是健全内审制度,加强内部风险防控。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至2025年3月,审计查出的问题整改如下:
对为农服务中心项目建设进展缓慢问题,示范区供销合作社牵头组织召开项目协调会,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对社有资产管理不规范、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示范区供销合作社成立济源供销百盛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对基层社财务及社有资产进行统一管理;对未开展内部审计工作问题,示范区供销合作社制定了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对部分防汛物资储备数量未达到要求问题,示范区供销合作社已督促济水供销合作社补齐防汛物资。
具体整改结果由示范区供销合作社向社会公告。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