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审计示范区农业农村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等农业与资源环保主管部门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以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负责审计主管部门和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管理的农业专项资金、资源能源和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制定示范区资源环境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协调监督资源环境审计项目开展。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