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审计局官方网站!咨询电话:0391-6633953 微博 | 微信公众号 | 返回首页
网站首页   机构概况   审计动态   三项建设   政策解读   审计园地   审计公告   审计风采   政务服务   党务政务公开  
站内搜索:
河南省审计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编写主要审计业务文书指导意见》的通知
字体[ ] 【日 期:2012-10-31 】 来 源:  【视力保护色:          】
 各省辖市审计局、有关扩权县审计局、厅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执行《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审计署令第6号),经厅领导同意,省厅制定了《编写主要审计业务文书的指导意见》,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参照执行。执行中如遇到具体问题,请与省厅法制处联系。
编写主要审计业务文书的指导意见
审计署于2004年2月发布了《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我省从2004年9月1日起在全省审计机关执行。一年来,各级审计机关按照《办法》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坚持依法审计,规范审计执法行为,使审计工作质量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对在具体工作中没有明确规定的和不易掌握的事项,及时反映并提出了一些很好的意见和建议。省厅法制处根据各业务处及市(县)审计机关提出的意见,本着依法、规范、简明、高效的原则,按照《办法》中的一些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对在编写审计业务文书中需要进一步说明和细化的内容,如审计方案、审计日记、审计报告等业务文书的编制及格式等,进行了汇总,作出了具体说明,举出了相应的例子,供大家参考,便于大家在审计工作中掌握。
需要说明的是,该指导意见是按照《办法》的规定,结合审计工作实际提出的基本要求,对一些具体情况,各单位可以在《办法》的原则下,结合实际灵活掌握。目的在于进一步规范审计执法行为,提高审计工作质量。
关于审计工作方案与审计实施方案
一、审计方案。是指审计机关为了能够顺利完成审计任务,达到预期审计目的,在实施审计前对审计工作所作的计划和安排。
审计方案包括审计工作方案和审计实施方案。
二、审计工作方案。是审计机关为了组织多个部门、多个审计组对实施行业审计、专项资金审计或者其他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时制定的总体工作计划。审计工作方案由审计机关的主管业务部门负责编制。
(一)审计工作方案应当具备审计署6号令第十二条规定的审计工作目标、审计范围、审计对象、审计内容与重点、审计组织与分工、工作要求等6项内容。
审计工作方案应突出对审计工作的指导性,明确工作任务、要求、组织安排等。
(二)为方便开展工作,提高执法效率和审计质量,审计机关在编制审计工作方案时可后附行业审计、专项资金审计或其他统一审计项目所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目录。
三、审计实施方案。是审计组为了完成审计项目任务,从发送审计通知书到处理审计报告全过程的工作安排。审计组组长具体负责编制审计实施方案。
一般性的、由一个审计组实施的审计项目只需编制审计实施方案。
(一)审计实施方案应当将审计工作方案的工作目标具体化,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审计实施方案应当具备审计署6号令第十四条规定的编制依据、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内容重点及审计步骤方法、预定审计时间、审计组组成及分工、编制日期等9项内容。
(二)审计实施方案按照审计署6号令的规定,在审前调查的基础上编制。对规模较小、业务简单、基本情况相对明了的经常性审计项目,可以直接确定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和审计重点。
(三)实施行业审计、专项资金审计或其他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时,要分别编制审计工作方案和审计实施方案,二者不能相互代替。
四、审前调查应当根据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采取合适的调查方式,投入适当人力和时间,了解基本情况,收集相关资料。
审前调查过程应当用文字、图表、文字图表相结合等书面形式予以记载,并根据审计署6号令第八十三条的规定,作为立项类材料归档。
五、审计工作方案和审计实施方案基本格式分别参照附件1和附件2。
关于审计通知书
一、审计通知书要写明审计的法律依据,注意对不同的情况,要运用不同的依据。
二、审计通知书发放时,要按规定提前3天发到被审计单位。对延伸审计的单位,无论多少,都要发审计通知书副本。
三、基本格式见附件3。
关于审计日记
一、每人每天记审计日记,要求连续记录(休息日不工作,但要注明),主要记录每天的工作内容。审计日记从审计人员按照审计实施方案实施审计(包括就地或送达审计)开始编写,到审计实施阶段结束为止。
二、审计日记的要素要齐全。
三、审计日记的内容要记录完整,包括:
(一)审计的步骤和方法。
(二)审计查阅的资料和数量。
(三)审计人员的专业判断。
(四)审计查证的结果。
四、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索引号。
索引号是指审计工作底稿或审计证据的编号,它是为了对审计工作底稿或审计证据进行分类、查阅和引用。为了统一标准,避免在审计工作中编制索引号自行其是,建议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的编制标准可按以下分类进行:
(一)资产类索引号设定为A。按照资产类科目类别应依次设定为A1、A2、A3、A4、………
所附审计证据应依次设定为ZA1-1、ZA1-2、ZA1-3……;ZA2-1、ZA2-2、ZA2-3……;ZA3-1、ZA3-2、ZA3-3……
(二)负债类索引号设定为B。按照负债类科目类别应依次设定为B1、B2、B3、B4、………
所附审计证据应依次设定为ZB1-1、ZB1-2、ZB1-3……;ZB2-1、ZB2-2、ZB2-3……
(三)所有者权益类索引号设定为C。按照所有者权益类科目类别应依次设定为C1、C2、C3、C4、………
所附审计证据应依次设定为ZC1-1、ZC1-2、ZC1-3……;ZC2-1、ZC2-2、ZC2-3……
(四)损益类索引号设定为D。按照损益类科目类别应依次设定为D1、D2、D3、D4、………
所附审计证据应依次设定为ZD1-1、ZD1-2、ZD1-3……;ZD2-1、ZD2-2、ZD2-3……
五、审计日记、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三者之间应建立完整的对应关系,即审计日记统领审计证据和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工作底稿统领审计证据,它们之间通过索引号进行链接。
六、页码的标注:填写“共×页”、“第×页”时,按审计项目记页码。如一个审计项目共有9页审计日记,在第5页就填“共9页”“第5页”,依次类推。
七、审计日记可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连续记录,不限定每天记多少页,也不限定每天必须用一页。但不能有日期的遗漏或隔几日记录。
八、审计日记需按人员进行汇总、装订,按审计项目整理归档统一管理。
九、基本格式参照附件5。
关于审计工作底稿
一、审计工作底稿的各项要素要按规定填写齐全。
二、审计工作底稿的主要内容。
(一)审计查出的问题。
(二)审计定性的法律依据。
(三)对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处理处罚的法律依据。
(四)审计结论及处理处罚的意见和建议。
三、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的要求。
(一)对审计查出的问题的定性要准确,摘要要表述清楚。
(二)法律法规依据应引用具体条文。
(三)审计人员对查出问题的审计结论及处理处罚意见。
(四)填写索引号,并与审计日记、审计证据的索引号相对应。
(五)审计查出的问题必须有相应的审计证据支持。
四、对审计工作底稿的复核要有具体意见,并签署复核人员姓名。
五、基本格式参照附件6。
关于审计报告
一、审计的法律依据
(一)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审计,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审计法》)第十六条。
(二)对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使用《审计法》第十七条第二款。
(三)对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审计使用《审计法》第十八条第二款。
(四)对国家的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审计,使用《审计法》第十九条。
(五)对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审计,使用《审计法》第二十条。
(六)对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审计,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31号以下简称《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七)对国家建设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审计,以及对国家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建设、设计、施工、采购、监理等单位的财务收支审计,使用《审计法》第二十三条和《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
(八)对政府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审计,使用《审计法》第二十四条。
(九)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审计,使用《审计法》第二十五条。
(十)上述9项不能涵盖的审计事项,使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党内法规、行政规章,如:
1.对政府采购审计,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十八条。
2.对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使用《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中办发〔1999〕20号)第四条同时并用有关部门委托;对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使用《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中办发〔1999〕20号)第四条同时并用有关部门委托。
3.政府交办的其他审计工作,要写明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条(上述有关依据)的规定,××省(市、县)审计厅(局)派出审计组,自××××年××月××日至××月××日,对××单位××××至××××年(财政)财务收支(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出具如下审计报告。
二、××单位的基本情况
(一)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性质、管理体制、财政、财务隶属关系或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基本职能(职责)、机构、人员情况等。
(二)××××至××××年(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年总收入××××万元,其中:拨入专款××××元,财政补助收入××××元,事业收入××××元,其他收入××××元。总支出××××元。其中:拨出经费××××元,专款支出××××元,事业支出××××元,上缴上级支出××××元。结余××××万元。
截止××××年年底,××单位总资产为××××元,其中:负债××××元,净资产×××××元。
三、××单位的会计责任(也可以并入上一部分)
××单位作出书面承诺,对其提供的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计资料、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会计责任。
四、实施审计的基本情况
(一)审计范围:××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所属的会计期间和有关审计事项。
(二)审计方式:送达审计、就地审计。
(三)主要审计过程:审前调查情况,实施审计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步骤情况,××单位的配合情况等。
(四)部分事项追溯到以前年度审计情况;按照法定程序延伸审计有关单位的基本情况。
五、审计评价意见(也可以并入第“三”部分)
审计结果表明(可表述为四层意思):
(一)××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真实地反映其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状况(如果评价为基本真实,则要指出存在的问题;如果评价为不能真实地反映,则要说明原因)。
(二)会计处理符合相关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如果评价为基本符合,则应指出存在的问题,如果评价为不符合,应说明原因)。
(三)较好地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如果评价为基本遵守,应指出存在的个别重要的违纪违规行为;如果评价为未能遵守,应指出存在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四)资金使用效益较好或较差(评价标准可以使用预算标准或计划标准、历史标准、同行业先进指标等,评价时应当对选择评价依据的标准和具体内容作出说明)。
作出审计评价时,一定要紧扣审计职责,只对所审计的事项发表审计评价意见。对审计过程中未涉及、审计证据不充分、评价依据或者标准不明确、超越审计职责范围的事项,不发表审计评价意见。
六、审计查出的问题
该部分主要是审计查出问题的事实、定性、处理处罚决定,有关移送处理的决定。
(一)违法、违纪、违规事实叙述。
(二)审计定性,可表述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不符合)《××法》第×条第×款第(×)项第×目的规定。注意:
1.引用法律法规依据名称时要引用全称。
2.法律、地方(人大)法规不加引文号;行政法规、党内法规、行政规章、政府及其各部门规范性文件要在依据名称之后加引文号。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条、款”的序号使用中文数字如“一”表述,“项”的序号使用中文数字加括号如“(二)”表述,“目”的序号使用阿拉伯数字如“3”表述。
4.在审计非结论性文书中,应当引用依据原文;在审计结论性文书中可不引用依据原文,只引用《××法》“第×条第×款第(×)项第×目的规定”;引用依据原文不要断章取义,不得出现省略号即“…”。
5.需要进行审计处理处罚的,使用“违反了…(法律依据)”词语搭配;不需要审计处理处罚的,或者在审计工作底稿中,使用“不符合…(法律依据)”词语搭配。
6.引用依据时,尽可能引用上位法,注意法律的“位阶”。
7.认真区别法律的一般规定和特别规定。
8.引用法律依据时,正确适用法律的“溯及力”,注意时效性。
9.在正确归类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基础上,统一适用法律依据。
10.对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排列时,要注意把性质相同的问题进行归类;同时要注意按问题的性质排列,即先列出相对严重的问题,次要些的问题往后依次排列。
11.对某一个问题,可以列出小标题,指明问题的性质、金额等。
12.正确把握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继续状态”。
(三)处理处罚的法律依据。审计处理处罚的法律依据,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二款“审计机关以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规定为审计评价和处理、处罚依据”的规定执行,可以表述为:“根据《××法》第×条第×款第(×)项第×目的规定”。上述定性依据中1至10目,也适用于引用处理处罚依据。
(四)处理处罚决定
1.正确区分审计处理措施和审计处罚措施。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审计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被审计单位和相关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违规行为,即先进行审计处理,后进行审计处罚。
3.审计处理处罚必须依法提出具体的处理处罚意见。
4.正确把握“可以、应当、必须”、“从重、从轻,加重、减轻”等词语的确切含义,正确使用。
七、审计意见和建议
(一)必要时可以对被审计单位提出改进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二)没有对被审计单位提出改进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可以省略该部分内容。
八、关于审计报告征求意见问题。征求意见的审计报告,可在封面“审计报告”下面加“(征求意见稿)”;在封面前加一页《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见附件7)。
九、基本格式参照附件8
关于审计决定书
一、对被审计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应给予处理、处罚的,应出具审计决定书。
二、告知被审计单位申请复议权时,对依据《审计法》和审计计划安排的审计项目,应按上一级审计机关在前,当地人民政府在后的次序书写;对党委政府交办的审计事项,应按当地人民政府在前,上一级审计机关在后的次序书写。
三、关于审计决定的执行期限,规定自审计决定生效之日起,90日内执行完毕。但发审计决定时,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执行时限短一些,如20日、30日内执行完毕。
四、《审计决定书》中引用的定性和处理处罚的法律法规依据,只写法律法规名称及第几条、第几款,不再引用原文。
五、认真执行审计听证的标准和审计听证的告知程序。
六、对查出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定性、处理处罚时,所用的语言、词汇要规范、准确,并与法律法规的语言表述、用词相一致。
七、基本格式参照附件9。
关于审计移送处理书
一、《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发布执行后,将原来的《审计建议书》与《移送处理书》合并为一个《审计移送处理书》。其包含的内容有:对于审计发现的依法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纠正、处理、处罚或者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问题,都编制《审计移送处理书》,按照有关规定,可以移送被审计单位纪检监察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同级纪检监察部门、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等。
二、《审计移送处理书》的内容一般应在审计报告中有所反映。对审计查出的、应该出具《审计移送处理书》进行移送的问题,必须按规定由审计组代拟《审计移送处理书》,并将有关审计证据作为附件处理。
三、对在审计和审计调查中发现的依法应该移送有关部门的违法违规问题,可以及时移送。
四、关于《审计移送处理书》语言的表述,不作具体规定,但应根据被移送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性质,移送的不同部门,酌情处置。
五、基本格式参照附件10。
关于其他审计业务文书格式
根据审计机关工作需要,这里一并列出《承诺书》、《审计复核意见书》、《审计业务会议记录》、《送达回证》、《审核意见书》的格式,供工作中参照使用。基本格式分别见附件4、附件11、附件12、附件13、附件14。由于这几个文书比较简单,不再作具体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