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审计局2023年度“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更新)
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审计局2023年度“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更新)
序号 | 普法内容 | 普法对象 | 普法措施 | 普法目标 | 备注 |
一 | 法律及司法 解释类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1.系统内普法对象:审计局及所属机构的全体工作人员。 2.系统外普法对象: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服务对象、管理对象、社会大众。 | 1.以“12.4国家宪法日”等活动为载体利用宣传版面、宣传彩页、宣传手册、现场答问等形式广泛宣传。 2.利用审计局机关外网、电子屏幕、微信等新媒体多样宣传。 3.利用培训、文件、学习、考试等方式以工代训,落实普法责任。 4.在审计现场、居民社区等宣传点开展宣讲活动。 | 1.领导班子严格执法,无违法违纪现象。 2.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显著提高。 3.执法相对人及管理相对人乃至社会公众法律素质逐步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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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党内法规类 | 1.《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 2.《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厅字〔2017〕139号) 3.《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关于实行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等相关配套文件(中办发〔2015〕58号) |
三 | 行政法规类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7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9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 4.《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8号) 5.《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7号) |
四 | 规章类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令第8号) 2.《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令第11号) 3.《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1号) 4.《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8号) 5.《河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