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审计局“六强化”推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整治
近日,市审计局按照《全市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聚焦中央巡视反馈意见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紧盯明目张胆、顶风违纪行为和“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新动向,以强化审计工作全程监督为着眼点,持续加大整治力度,层层传导压力、夯实“两个责任”,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强化审计工作全程监督。实行审计全过程留痕管理,审计组进驻时宣读廉政纪律,张贴审计公示,向被审计单位发放《廉政监督明白卡》;审计项目实施中对审计纪律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审计项目结束后做好审计廉政回访,征求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组执行廉政纪律、文明审计等意见。
二是强化审计权力运用监督。对审计职权进行全面清理,在梳理16项职权清单和编制7个职权运行流程图时,突出对审计业务流程各个环节的监督。针对排查出的56个廉政风险点,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压缩权力寻租空间,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是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内议事决策机制、领导干部定期报告工作、民主评议领导干部、重大失职行为责任追究等制度。抓早抓小,有效发挥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抽查、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的监督作用。
四是强化干部人事制度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加强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考察,防止“带病上岗”和“带病提拔”。
五是强化日常工作纪律检查。持续开展“作风建设三年行动”活动,围绕抓提升和抓落实,采取常态化检查和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督查通报考勤纪律、办公纪律、工作纪律,促进审计干部在岗、在位、在状态。
六是强化专项治理活动。紧紧围绕“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疏于整治、对中央巡视交办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线索处置不及时、问责不到位和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等整治重点,对照治理内容,自查自纠,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整改措施,落实“主体责任”,杜绝违规行为发生。